“高铁+共享汽车”系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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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7年以来,集团公司组织开展了“高铁+共享汽车”研究,各铁路局集团公司积极实践,立足发挥铁路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骨干作用,围绕提高客运产品供给质量,促进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和高效换乘,在高铁车站及相关场所建设共享汽车专用设施,引入社会优质运营企业开展运营,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,提高了铁路资产资源营运效率效益。

  截至11月底呼和浩特、武汉、西安、上海、南昌、广州、南宁、成都、昆明、兰州、乌鲁木齐共11个铁路局集团公司在管内开展了“高铁+共享汽车”业务,覆盖城市18个,设置铁路站点网络46个,配备停车位893个、2.04万平方米,建设充电桩257个,引入合作运营企业8家,投入各型共享汽车3524辆,形成了场地租赁、充电服务、订单分成等多种商务合作模式。

  集团公司将按照“品牌化、网络化、规模化”经营目标,利用铁路互联网平台搭建线上交易系统,制定统一的运营规则和服务标准,推动实现全路整体经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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